广东省旅游局:2017广东省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公告
广东省旅游局:2017广东省导游资格证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公告
广东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顺德区旅游局:
根据《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关于完善“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旅游局定于2017年11月18日实施2017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港澳地区永久性居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考生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地址为:http://lyrc.cnta.gov.cn/indexzg.aspx(国家旅游局官网首页→重点专项→旅游人才→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9:00至7月31日17:00,网络审核时间:2017年6月19日9:00至8月31日17:00,交费截止时间:9月8日17:00。
(二)报名形式、程序及必备资料
1.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网络审核确认方式。考生个人或单位须登录网站进行注册和报名,具体办法可参阅《网络报名须知》(见附件1)。
2.考生应按《网络报名须知》上列明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上传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考生信息不可更改。审核点联系电话详见《审核点一览表》(见附件2)。
3.各审核点需通过指定账号登录网页审核考生上传的资料并点击确认,待考试成绩公布后,各审核点须收取考试通过考生的相片,并将考生相片粘贴在相册底页(见附件3)寄省导考委办证使用。
4.考生在通过审核后,请登录报名账号,完成交费任务。
(三)交费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交费。交费完成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考生自2017年11月10日9:00起至考试前可下载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试由笔试与现场考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一、二、三、四)。现场考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
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科目五考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科目五“导游服务能力”,考试内容为景点讲解、导游规范、应变能力和综合知识。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本科目考试并进行口译测试。
本次口试指定景点:
(1)中文景点:广州市长隆旅游度假区、深圳市华侨城旅游度假区、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韶关市丹霞山风景名胜区、珠海市横琴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梅州市雁南飞茶田旅游度假区、清远市连州地下河、佛山市南海西樵山风景名胜区、惠州市罗浮山风景名胜区、河源市万绿湖风景区、阳江市海陵岛大角湾风景名胜区、中山市孙中山故居(十二个景点,根据抽签考其中1个)。
(2)外语景点:世界地质公园——世界地质公园——丹霞山、开平碉楼、中山纪念堂、中国民俗文化村、陈家祠(五个景点,根据抽签考其中1个)。
考试大纲:考生可访问国家旅游局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考试大纲,下载地址为:
http://www.cnta.gov.cn/zwgk/tzggnew/gztz/201705/t20170508_824669.shtml
四、考试时间
口试“导游服务能力”在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8日之间完成。各口试点须在2017年10月20日前上报考务有关工作计划,并在口试结束后第二天报送口试资料。
五、收费
(一)费用
新考考生每人142元;
加考“导游服务能力”科目考生每人62元
(二)交费办法
我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上缴省财政。考生报名审核结束后须在2017年9月8日17:00前登录报名账号,完成交费任务。具体交费办法为:登陆网银交费。考生须开通网银功能,并保证银行卡存款足额,登录报名账号后点击交费,按提示完成。如需财政纸质票据,深圳考生可于9月15日-9月30日凭网上缴费成功短信或缴费要素(缴款通知书号码和执收单位编码)前往平安银行深圳任一网点柜台补打财政纸质票据。非深圳地区考生可于9月15日-9月30日凭网上缴费成功短信或缴费要素(缴款通知书号码和执收单位编码)前往建设银行省内除深圳外任一网点柜台补打财政纸质票据。
六、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笔试机考科目评卷由计算机系统完成,现场考试评分由现场考试评委完成。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考试结果经国家旅游局审查后公布。2018年1月31日9:00时起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七、成绩复核
考生需要对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导考委提出复核申请,核查后结果为最终结果。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八、证书核发
国家旅游局委托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向合格考生颁发“导游资格证书”。
九、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报考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2018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三)已经获得中文导游资格证书,需要转换外语语种的考生,只考参加科目五的考试。
十、工作要求
(一)请认真做好报名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考试的各项组织工作。
(二)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省导考委将加强对考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各考点所在地级以上市旅游局必须指定专人指导和协助考点做好考务工作。对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事件的考点和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各地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导考委反映。
附件:
1.网络报名须知
3.相册底页
广东省旅游局
(联系人:张黎明、蔡小岚、李梅花,联系电话:020-87513689、87513682,87513685,网址:www.gdt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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