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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戏剧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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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戏剧学院教务处网站权威提供上海戏剧学院教务教学管理信息。
上海戏剧学院教务处是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的主管全校本(专)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有:
一、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指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教学改革,严格教学管理,确保教学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努力提高我校的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
二、拟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教学方面有关规章制度。
三、组织各院、系制定和实施本(专)科培养计划、各课程教学大纲及有关教学文件。
四、对本专科教学实行全面巡课,抓好全校的教风建设,并会同学生处抓好全校的学风建设。
五、负责组织全校排课和教室的调度工作,负责全校本(专)科生的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学位和学历证明、学生证、校徽等),协助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做好留学生和交换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六、组织给类教材编写、审定和评优工作,组织遴选和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人选的工作。
七、负责全校本(专)科课程教学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评选全校各类教学奖励、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奖、优质课程等。协助有关院、系做好上级部门对我校有关专业评估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本(专)生有关教学经费的预算及分配方案。
九、在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全校各院、系做好语言文字规范的各项工作。
十、负责组织全院国家级大学英语及其他小语种的等级考试。
十一、负责本专科校内各类考务工作。
十二、负责本专科学生教材的发放和教材结算工作。
十三、负责新生电子注册、学年电子注册及学历电子注册工作。
十四、协助校医务室做好新生市医疗保险信息输送工作。
十五、负责西南片联合办学跨校副修二专业、二学位工作。
十六、完成学校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上海戏剧学院联系方式
华山路校区:上海市华山路630号 邮编:200040 电话:+86-021-62482920 传真:+86-021-62482646
莲花路校区:上海市莲花路211号 邮编:201102 | 虹桥路校区:上海市虹桥路1674号 邮编:200336| 昌林路校区:上海市昌林路800号 邮编: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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