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sthj.lf.gov.cn

编辑时间: 2023-04-04 16:26:49     来源:速来学整理sulaixue.com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sthj.lf.gov.cn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廊坊市北风道20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工作日电话:0316-2195166

值班电话 :0316-2034442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区划。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基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全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全市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市、区)政府对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全市陆地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全市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全市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速来学考试网(www.sulaixue.com)为您整理了“廊坊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sthj.lf.gov.cn”,更多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 ,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速来学考试网sulaixue.com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本文关键字:廊坊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sthj.lf.gov.cn


栏目导航返回首页
最新信息more>
推荐信息more>

热点信息
© © 2010-2026 速来学学习网版权所有 | 网站宗旨: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一个优秀的免费学习网站! | 声明:本站不收取任何费用 | 备案号:豫ICP备16002715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