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hbj.jxfz.gov.cn

编辑时间: 2022-02-22 15:46:36     来源:速来学整理sulaixue.com

抚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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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方式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竹山路市直集中办公大楼一号楼

联系电话:0794-8233273(办公室)   0794-8257396(信访投诉专用)

联系传真:0794-8233273

抚州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起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全市重特大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并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省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督查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资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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