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yjglj.hlbe.gov.cn

编辑时间: 2022-04-03 14:44:39     来源:速来学整理sulaixue.com

呼伦贝尔应急管理局

呼伦贝尔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yjglj.hlbe.gov.cn

呼伦贝尔应急管理局网站权威提供呼伦贝尔安全生产管理、安全考试、应急管理信息等。

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奋斗镇天骄大街15号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904室。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联系电话:0470-8135076

呼伦贝尔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地方性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制定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旗(市、区)开展有关工作。

(二)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预案演练,推动全市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负责牵头建立全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推动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工作,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及应急救援情况。

(五)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呼伦贝尔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负责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协调工作。按权限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全市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队伍、解放军和武警参与我市应急救援工作。统筹指导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职责权限组织协调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推动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七)负责火灾防治工作。按权限协调指挥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推进全市消防规划编制的落实。

(八)负责灾害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全市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组织指导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评估工作。
 





速来学考试网(www.sulaixue.com)为您整理了“呼伦贝尔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yjglj.hlbe.gov.cn”,更多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 ,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速来学考试网sulaixue.com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本文关键字:呼伦贝尔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yjglj.hlbe.gov.cn


栏目导航返回首页
最新信息more>
推荐信息more>

热点信息
© © 2010-2026 速来学学习网版权所有 | 网站宗旨: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一个优秀的免费学习网站! | 声明:本站不收取任何费用 | 备案号:豫ICP备16002715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