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工商局:www.tzgsj.gov.cn

编辑时间: 2017-03-29 14:35:28     来源:速来学整理sulaixue.com

 泰州市工商局:www.tzgsj.gov.cn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政策、规划,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按照规定权限承担有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
 
(四)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秩序,查处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
 
(五)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和12315行政执法体系、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假冒伪劣、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依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
 
(七)承担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职责,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案件管辖的确定,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协助开展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
 
(八)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九)依法履行合同行政监管职责,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
 
(十)指导广告业发展,拟订本市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拟订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全市各类媒体广告监测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商标知识产权战略,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重大商标侵权行为,协调处理商标争议事项,推荐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认定知名商标,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保护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
 
(十二)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公示体系,完善市场主体信用约束机制。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三)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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