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南宁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核验通知
2020南宁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核验通知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核验的通知
各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的有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根据文件规定,并按照南宁市行政审批制度“审管分离”改革的要求,我局履行劳务派遣监管职能按期开展年度报告核验。现就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年报单位范围
2019年6月30日前在南宁市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局许可的单位),且许可证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仍有效。
二、年报内容统计时间
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产生的劳务派遣业务经营情况。
三、年报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1、应提交的材料:《2020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表》1份(见附件);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经营实际进行填写,报告的内容和填报的数据必须真实准确。
3.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年报时间适当延长,请各单位于2020年4月30日前提交年报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电子材料请提交Excel表格至邮箱:nnrsjldgxk@163.com。纸质材料请加盖公章后通过信函快递等方式邮寄至: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4号9楼906室,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
附件:2020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表(excel格式).xlsx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8日
(联系电话:5505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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