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就业创业政策问答
编辑时间: 2016-12-29 14:38:40   来源:速来学整理sulaixue.com
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不含协保人员),在户籍所在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了灵活就业登记,且从事指定服务项目的灵活性就业人员,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且以青岛市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从事什么工作可以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家政服务,钟点劳务,保洁服务。
2、婴幼儿看护,养老看护,病人看护。
3、小学生接送服务(不包括出租车接送),为中小学生提供小餐桌服务。
4、房屋修缮,水、电、煤气管道维修,家电维修。
5、早、夜市经营服务。
6、修鞋、理发、缝纫、干洗服务。
7、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服务项目。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从2013年第二季度起,全市统一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是多长时间?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对此前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领取期限与原标准享受期限合并计算。
●如何办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手续?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每季度申报和发放一次,由指定银行直接拨付到个人帐户。
1、符合认定范围和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初次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应于每年3、6、9、12月的25日前,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并提供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资料。
2、每季度由经办银行为通过审核的新增申领人,办理银行卡(对已有经办行银行卡的,不予重复发放)。每季度补贴由银行拨付至个人帐户。
3、如灵活就业人员从事的灵活就业项目、家庭住址等发生变化的,要按规定重新提报以上资料。继续从事该项目的,享受补贴期间不需再次申报。
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问答
●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有效资质证明)和税务登记证后,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1、本市城乡失业人员、未就业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随军家属、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
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本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校生和驻青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哪些人可以申请二次小额担保贷款?
正常经营、无不良信贷记录、初次贷款期间内按规定带动就业的创业成功者,在还清贷款后3年内可申请二次小额担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可申请最高4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会同担保机构根据贷款人从事行业、经营状况、还款能力、吸纳就业人数、项目评估和反担保等情况确定。
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贷款额度在15万元以上的,贷款期限内至少吸纳1名本市户籍城乡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就业;贷款额度在30万元以上的,贷款期限内至少吸纳2名本市户籍城乡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就业;吸纳就业人员以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数为准。二次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执行,其中,吸纳就业人数为新增就业人数。
●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首次及二次小额担保贷款期限分别不超过2年。对贷款期限不足两年的,按期还本付息后,可申请给予剩余期限的再次贷款。有逾期还款记录者,取消再次小额担保贷款资格。
●小额担保贷款的利率和贴息是怎么定的?
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首次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不属于微利项目的,由借款人按照与经办银行的约定自行支付利息。对创办家庭服务业机构和除国家限制行业外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人员二次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其他二次贷款利息由贷款人支付。
●什么是微利项目?
微利项目是指除国家限制行业(包括房地产、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外各类经营项目,经营项目以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范围为准。
●小额担保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哪些?
小额担保贷款还款采取前12个月按月付息、后12个月按月还本付息的方式。其中,一年期以内贷款可以采取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还款。
●反担保方式有哪些?
申请人应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为贷款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可采用房屋抵押方式和保证人担保两种方式。
1、房屋抵押。申请人提供的抵押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产权清晰,未处于抵押或拆迁冻结期,并征得房屋产权人以及同住人同意。
2、保证人担保。下列自然人可为申请人提供第三方信用反担保。
(1)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
(2)具有稳定职业且月收入5000元以上,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本市户籍在职职工。
其中,贷款金额在15万元以下的(含15万元),需1人担保;贷款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需2人担保。保证人须距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保证人之间为无限连带责任。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需提报哪些材料?
申请人应填写《青岛市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并提报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或由民政部门出具的自谋职业证明(证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随军家属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及有关部门出具的随军证明;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或《学生证》、《报到证》。
3、工商营业执照(或有效资质证明)和税务登记证原件。
4、营业执照注册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5、反担保证明。
6、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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