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珠海市社会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编辑时间: 2020-04-12 13:07:42     来源:速来学整理sulaixue.com


(一)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且我省累计缴费满10年的,确定我省为待遇领取地,参保人省内最后参保地为我市的人员;
(二)在各省缴费均不满10年,其缴费年限最长的参保地在我省,参保人的省内最后参保地为我市的人员;
(三)在各省缴费均不满10年,参保人最后参保地为我省且我市为省内最后参保地,参保人申请在我市继续缴费的人员。


17、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二)年满16周岁及以上(不含在校学生);(三)未在内地(大陆)领取其它各项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含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金和一次性养老待遇);(四)非内地(大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五)现未在内地(大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人不得在内地(大陆)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4年2月21日起,迁移我市户籍前已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不受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应由原户籍地负责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

18、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答:(一)需提交以下资料办理:
1.本市户籍人员提交《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申报表》、港澳台居民提交《港澳台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申报表》。
2.同时需提供:
2.1申请人身份证明:
2.1.1在社保各办事处办理的,本市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无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在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的,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户口簿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2.1.2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3.属本市户籍的低保、城镇“三无”、农村“五保”户的参保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五保供养证》或相关证明原件。
4.属本市户籍的重度残疾、精神残疾、智力残疾的参保人员,需提供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人证》原件。
(二)持以上资料,本市户籍人员在社保各办事处或者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港澳台居民在社保各办事处或者居住地所在的村(居)委办理参保手续。

1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可按月、季或者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100元、120元三个档次,参保人可选择其中一档缴费。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只能选择一种缴费标准和周期。政府对参保人给予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个人缴费额的65%。

2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属“特殊人群”的个人需要缴费吗?
答:属于本市户籍的低保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重度残疾、精神残疾、智力残疾的参保人员,其个人缴费由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给予补贴。该类人群如选择高于最低标准缴费的,个人缴费差额部分由本人缴纳。


2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和未成年人)需要什么资料?到哪里办理?
答:(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本市就读的学生或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学生和未成年人)。
(1)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2)经教育、人社、卫生等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幼儿园以及托儿所的在册学生及儿童。(3)中央、省驻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住本市军警部队自办幼儿园的在册儿童。
(二)大学生参保由学校通过网上服务平台申报,无需提交材料。
(三)在我市学校就读的学生及未在我市就读属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参保的,提交以下材料申请:
1.《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和未成年人)申报表》。
2.提供以下身份证明原件之一:
2.1参保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户口簿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本市户籍人员在村(居)委会办理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3.本市户籍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原件:
3.1低保待遇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3.2一、二级重度残疾、三、四级精神残疾或智力残疾居民需提供本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人证》。
3.3五保户提供《五保供养证》。
3.4低收入家庭人员提供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扣缴账户为珠海市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之一网点开设的个人结算存折(借记卡)账户信息。
办理以上业务可在社保各办事处或者各村(居)委会、港澳台居民在居住地村(居)委会办理。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或非本市户籍中小学的学生(港澳台、外籍学生除外)也可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zhrsj.gov.cn/zhrsClient/login.jsp)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非本市户籍中小学的学生网上申报参保时,未能成功关联学籍信息,可到上述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22、新生儿(未出生婴儿)可以母亲名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和未成年人)吗?需什么资料?如何办理?
答:新生儿(未出生婴儿)的父母任一方为本市户籍或驻珠现役军人的,出生后入籍本市的,可在母体妊娠期内以母亲名义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和未成年人)参保手续。参保所需资料:父母双方(其中一方应为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户口簿原件之一(在各村(居)委会办理,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属父母任一方为驻珠现役军人条件参保的,提供相关军人证明(如军官证、士兵证等)原件。申请人携带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办理办理参保手续。新生儿(已出生婴儿)须入本市户籍后,方可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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