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铜川市关于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的通知

编辑时间: 2021-05-10 14:53:03     来源:速来学整理sulaixue.com

2021铜川市关于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增强失业人员更多获得感、幸福感,根据《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失业保险金标准:一类区1755元/月,二类区1665元/月,三类区1575元/月。

  二、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失业补助金、女性生育补助等其他待遇随之调整。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按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

  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相关待遇标准从2021年5 月 1日起执行。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1年4月26日
 





速来学考试网(www.sulaixue.com)为您整理了“2021铜川市关于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的通知”,更多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 ,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速来学考试网sulaixue.com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本文关键字:2021铜川市关于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的通知


栏目导航返回首页
最新信息more>
推荐信息more>

热点信息
© © 2010-2026 速来学学习网版权所有 | 网站宗旨: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一个优秀的免费学习网站! | 声明:本站不收取任何费用 | 备案号:豫ICP备16002715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