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吉县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2019安吉县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关于公布2019年度安吉县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8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4号)《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湖州市个体劳动者等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的通知》(湖人社发〔2019〕31号)文件及县统计局2018年安吉县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数据,现就我县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企业单位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不低于3322元,不高于16608元。
(二)个体劳动者月缴费标准设五个档次,分别为:第一档598元/月,第二档905元/月,第三档1097元/月,第四档1794元/月,第五档2990元/月。
个体劳动者既可自愿选择五个档次中的其中一档参保缴费,也可按照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实际收入申报缴费,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实际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百分之六十确定缴费基数;高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百分之三百确定缴费基数。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单位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为3322元。
(二)个体劳动者月缴费标准为249元。
(三)每月划入企业单位职工个人和个体劳动者个人账户66.44元。
三、企业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企业单位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不低于3322元。
四、企业失业保险
企业单位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不低于33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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