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青岛市卫生资格考试延期举行有关事项通知
2020青岛市卫生资格考试延期举行有关事项通知
关于延期举行2020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延期举行2020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20〕3号)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延期举行2020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时间
纸笔作答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9月12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9月13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9月19、20、26、27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名工作有关事项
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二件实事的通知》(鲁办发电〔2020〕40号)相关要求,申报相应职称时,可放宽继续教育、基层服务经历等条件。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名工作对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
三、报名工作安排
考试报名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在我市的,可在我市报考。
为确保报考人员属于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的专业工作人员,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时,本人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名称必须与缴纳社会保险的现医疗卫生机构名称一致(报考人员属劳务派遣的,派遣单位和现医疗卫生机构均应在《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盖章)。现场确认时,将核对报考人员社保信息,如发现填报信息不实,不予受理。
(一)网上报名
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符合要求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须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成绩查询。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6日-2020年6月30日。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市为报考考点(合格证书由该市发放)。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报考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报考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工作由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负责。
1、区市或主管部门汇总
在各区市有关部门服务范围内的报考人员,可按照《区市受理安排表》(详见附件4)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有关主管部门所属单位报考人员,应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提交材料。
2、市人事考试机构现场确认
报考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经单位审查、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市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日期:2020年6月30日至7月2日。
现场确认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现场确认地点: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市南区山东路15号2号楼1楼服务大厅)。
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单位签署报考意见并盖章的《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3.报考人员本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
4.报考中级资格须按照报考条件规定,提供所需的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5.2020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6.2020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电子版。
各区市及主管部门请按以上顺序整理报考人员材料,并按报名汇总表的顺序进行排序;所有报考人员的证书等原件,应按照报名汇总表的顺序进行排序备验。
省直、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报考人员统一由单位带齐规定资料到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现场确认通过后,请于2020年7月10日-7月19日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并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且资格审核通过方可参加考试。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四、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须及时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9月4日至27日。
五、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31号)文件规定,卫生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六、证书发放
考试合格的应试人员请关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人事考试板块发布的有关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提交材料办理证书。
附件:
1.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
2.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
4.区市受理安排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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