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编辑时间: 2017-02-24 10:18:49     来源:速来学整理sulaixue.com

2017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
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家门口的好学校”建设为目标,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程序,切实维护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如何实施“免试就近入学”?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生源预测的基础上,公布各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划片方案。由于受人口出生高峰等因素影响,部分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划片范围可能会有适当调整。
公办小学:根据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划片方案与招生计划,免试就近招收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政府委托的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免试招收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
公办初中:按照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划片入学方案与招生计划,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免试招收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就读。公办寄宿制学校(上海市回民中学除外)限在本区县范围内招生。
三、“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有哪些功能,家长在“入学报名系统”中得到哪些服务?
为准确掌握本市适龄儿童的人口信息,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完善民办中小学校网上报名和录取办法,2017年本市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www.shrxbm.cn)。“入学报名系统”于2017年3月18日向社会开放,为全市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以及区县招生工作提供便利的服务。
通过“入学报名系统”,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可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政策问答;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划片招生方案等;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以及民办中小学面谈、录取通知;获取公办中小学入学通知信息;实名举报招生违纪违规现象等。
为方便家长查阅相关信息,今年在政务微信公众号“上海教育”中新增“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政策”菜单,一键进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可查看义务教育招生信息。
2017年“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还和“中国上海网上政务大厅”(www.shanghai.gov.cn)实现信息联动。家长完成孩子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和升入初中关键信息核对后,可以凭“孩子证件号码”、“孩子姓名”以及“统一审批编码”(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首页“报名信息查询”栏目查询获取,如:001045513000000)登录“中国上海网上政务大厅”查看孩子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
四、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017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均须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月24日前,家长须对适龄儿童入学的相关人口信息(适龄儿童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户籍地址、居住地址,以及监护人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信息、就业失业登记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公安或人保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4月8日-4月23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日:
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事先请关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手机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短信:“XXX家长:您好!您孩子的入学信息登记已经完成,您可以登录www.shrxbm.cn查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及您孩子的相关入学通知。登录账号为您孩子的身份证件号码;初始密码:XXXXXX。《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为您孩子入学报名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上海基础教育】”
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统计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五、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就学?
根据本市有关文件的规定,2017年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读小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则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统筹时参照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先后排序,3月15日前,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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