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呼和浩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编辑时间: 2016-04-22 11:53:33     来源:速来学整理sulaixue.com

2016呼和浩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二级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盛乐实验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 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内教基函〔2014〕76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我市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自治区、我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为准则,制定和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各旗县区教育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当地的招生政策,划定合理的招生区域,制定学校的招生计划,统一组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各旗县区教育局要依靠当地公安等部门,运用本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辖区内生源摸底预测工作,按照“免试就近”的入学原则,统筹安排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阳光分班结果、任课教师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原则。各旗县区教育局要保证在一定时间内学区划分的稳定性,在保持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学校招生计划适度扩大或缩小学区划分范围。
 
三、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一)市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1.招生对象
 
市区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2)在市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办法
 
市四区(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教育局根据“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采集的登记入学情况,结合本地区实际,合理划定入学片区,制定各区《2016年小学入学实施细则》,优先安排本区户籍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然后再根据学校招生规模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市四区《2016年小学入学实施细则》与小学入学招生划片范围在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由各区教育局另行公布。
 
3.招生程序
 
(1)报名
 
市区小学入学报名采取网上注册方式进行。适龄儿童个人信息采集通过“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hkszx.cn)”,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根据相关说明与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注册和信息采集时间:2016年 5月4日—6月3日。
 
(2)信息审核
 
监护人必须持“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打印的《小学入学信息采集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3)接受蒙古语授课学生入学安排
 
接受蒙古语授课的学生按照本市户籍地或进城务工人员家庭实际居住地划片入学。户籍或居住地在新城区、回民区、金川开发区、土左旗和武川县范围内的学生入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就读,户籍或居住地在玉泉区、托县、和林县和清水河县范围内的学生入玉泉区民族实验小学就读;户籍或居住地在赛罕区范围内的学生入呼和浩特市民族实验学校和赛罕区民族小学就读,由赛罕区教育局制定《关于2016年赛罕区接受蒙古语授课的学生入学实施细则》。
 
(4)查询结果
 
市区小学入学招生结果可于2016年8月10日后,登录“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二)市区小学升初中(简称“小升初”)招生工作安排
 
1.招生对象
 
市区“小升初”招生对象为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2)在市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办法
 
市区公办初中招生可采取电脑派位、小学对口直升等方式进行。城区公办初中“小升初”电脑派位要优先安排市区城市正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然后根据各区实际情况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市区民办初中采取网上报名与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四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本辖区公办、民办初中的招生计划,全面负责辖区内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统筹指导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
 
(1)市区公办初中招生
 
①市四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对参加“小升初”电脑派位学生进行户籍和学籍等资料的审核。“小升初”电脑派位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
 
②呼和浩特土默特学校继续采取自主招生的办法,以招收本市的自治民族学生为主,其招生比例不低于当年招生计划的60%。
 
③蒙古语授课的小学结业生升学继续按照小学与初中对口升学的办法进行。市蒙古族学校的小学结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市民族实验学校的蒙古语授课结业生,凡具有赛罕区城区正居户籍满3年(与父母同一户口本)、父母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在该校就读满3年的学生直接升入师大附中,其余蒙古语授课学生升入市蒙古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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