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包头市职称评审改革常见问题解答
2020包头市职称评审改革常见问题解答
一、如何了解参加职称评审的相关政策?
有职称评审意愿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上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旧版)---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员栏目;或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人才-----专业技术人员栏目中,有关于职称的相关政策、文件。如当年或上年度的职称工作安排,以及各专业的评审条件。
二、职称的取得方式?以及申报条件有哪些?
职称取得目前有三种方式,一是考核认定(适用于全日制统招生、专业对口),二是考试取得(如经济师、会计师等;各种资格考试在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消息和报名),三是考评结合取得(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先考试合格后再参加评审);四是评审取得(如农艺师、建筑工程师等)。
(一)考核认定(初始认定)
适用人员: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即国家统招生、有报到证的高校毕业生)首次申请职称认定,所学专业与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或相近,考核合格且符合继续教育要求,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工作满3年,可认定为初级(助理)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认定为中级职称。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实行评聘合一的中小学教师系列除外;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旗县区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在此基础上提前1年认定相应职称。
初始认定所需表格从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在每年12月和次年1月进行申报。
(二)职称评审
按每年职称工作安排进行申报。
1.申报初级(技术员)职称条件:中专毕业,非统招或专业不一致取得结业证的专科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考核合格且符合继续教育要求,可申报初级(技术员)职称评审。
2.申报初级(助理级)职称条件:所学专业与评审职称专业一致或相近的非统招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与评审专业不一致取得专业结业证的本科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非统招或专业不一致取得结业证的专科毕业生取得技术员职称满2年;中专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满4年,考核合格且符合继续教育要求可申报参加初级(助理)职称评审(大部分专业是如此规定)。
3.申报中、高级职称条件:
各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请查阅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条件栏目(学历、资历、能力、业绩等)。
三、非公领域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途径有哪些?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途径:1、可通过存放本人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市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5221847);2、可通过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向所属行政区人社局申报;3、也可通过包头市考务中心社会化服务科(联系电话5221938)申报。4、如果规模较大非公企业可以由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向市人社局专技科申报。5、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加入包头市建筑业协会的会员单位职工可通过建筑业协会申报职称,学前教育的教师可通过学前教育联合会申报,环保企业可通过环保协会申报。
四、申报职称对继续教育有哪些要求?
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高级、正高级需要近三年的继续教育合格,申报初,需要近一年继续教育合格,学时数为每年90学时。非公领域专技人员申报职称,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具体内容见自治区、包头市当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市咨询电话:培训教育科6169994。
五、非公企业人员职称申报流程
个人申请、单位申报。按照当年包头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由所在单位进入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注册单位信息,个人进入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后,下载申报表格(评审表和送审表)线下填写完成后,附佐证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报送(报送途径见本解答第三款)。
六、转系列评审的要求?
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参加转系列(专业)评审时,按照“先转后评”原则,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转评新系列(专业)同等级的职称;转系列满1年后,具备评审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资历等相应要求,可申报新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评审。转系列人员参加晋升的,过去的资历连续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七、从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职称如何申报?
从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5年之内第一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限制,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参评相应职称。
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能否申报职称?
2018年开始。自治区职称工作安排规定:公务员和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九、如果取得学历的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怎么办?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应具有与申报系列(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规定学历。申报人所具有的学历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视为不具备申报专业规定的学历,可通过进修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进修结业证书后申报。取得学历时间仍按毕业证书的时间算起。凡2005年之后取得的进修结业证书须同时出具包头市人社局的注册登记手续;请在进修入学时到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904房间)凭入学通知书或学费交费发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十、非本地职称证书如何换证?
从中央单位、外省市和军队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在省外(军队)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根据自治区的职称评审政策,经市人社局或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并换发证书后,才可在我市范围内使用。具体办理程序: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审批表》一式三份(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提供原证书、原职称评审表、一寸照片一张,我市工作凭证(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到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904房间)办理。高级职称一年两次集中到自治区人社厅办理,每年5月、11月提交材料,中、初级职称随到随办。
十一、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丢失如何补办(职称证书、经人社部门组织考试取得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所需材料:
1、填写表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审核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业技术人员栏目下载)一式三份;
2、评审取得证书的,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考试取得证书的,提供《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4、大一寸照片一张(包括电子版照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
评审取得的中初级职称证书,随到随办。评审取得的高级证书和考试取得的各种证书,分别在每年5月和11月受理,在6月和12月集中统一到自治区人社厅补办。考试取得的证书再由自治区人社厅到国家相关部门补办。
其他:找不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可用评审当年的核准文件作为依据。
企业人员必须由本人办理。事业单位由单位人事部门办理。
十二、2020年包头市职称改革有哪些变化?
(一)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1.根据自治区规定,包头师范学院、包头医学院高校教师系列(含自然科学研究、思政研究、实验系列)、包头市中心医院、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卫生系列(药学、中蒙医专业除外)高级职称实行自主评审。基层卫生、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和中小学高级职称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评审。
2.我市下放高职院校高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3.我市下放电大、党校、中专(技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市农科院下放农学、科研系列中初级评审权。
4.我市向旗县区人社部门下放中、初级职称评审权。
(二)评价标准的变化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旗县区及以下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不作论文、科研成果要求;对市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定自治区高校、党校、社科、卫生、农牧林业科研、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新闻、出版、档案、图书、文博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继续设置论文条件,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贡献及作品创作质量,但应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其他系列和上述系列中级(工程系列副高)及以下职称,不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只作为参考性条件。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各职称系列不再统一将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申报和评审的必备条件,可作为评审时的参考因素。
(三)与事业单位职称聘用相衔接
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经济、会计、档案、图书、蒙语翻译、统计、审计等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实行评聘分开。
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
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按学校岗位空缺数1:1比例申报
2.其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原则上按照单位高、中级岗位空岗数推荐申报,确需超岗位职数评审的,应控制在已设高、中级岗位数的5%以内。以旗县区、主管部门为单位统一调控;
3.符合破格条件的申报人员不受岗位数额(比例)限制参加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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