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宜兴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
2023宜兴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宜兴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有关人员: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8〕2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现将2023年度宜兴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人员”),应当在取得资格或会计工作的次年参加继续教育;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未完成的会计人员,应当补培训完成学时学分。
目前尚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人员在参加继续教育前,应首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采集网址:http://kj.jscz.gov.cn/)。
二、继续教育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继续教育内容
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对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执行,详见无锡地区合作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课程列表。
四、继续教育形式
202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采用网络形式进行。各主管部门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的自主培训。自主培训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备年度自主培训方案。组织开展自主培训的主管部门或单位,应于培训班开班前30日将2023年度自主培训方案(内容至少应包括:培训对象、培训内容、授课师资、培训人数、培训时间、经费来源等)报无锡市财政局会计处备案,联系电话:0510-81822357。未报备的自主培训,相关参训人员的继续教育事项无锡市财政局不予登记。自主培训费用应通过预算经费安排解决,原则上不得向学员个人收费。
(二)报送开班信息。每一自主培训班开班前,主管部门或单位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无锡市财政局会计处报送开班信息(内容至少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址、培训主题、授课师资、课程安排、培训人数等),无锡市财政局会计处将对培训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三)报送培训学员信息。自主培训结束10个工作日内,主管部门或单位应向无锡市财政局会计处报送培训总结和实际参训人员信息表(信息表应为excel格式,字段名称依次为:有效身份证件号、姓名、完成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年度、通过方式、总学时、备注),满足30学时要求的自主培训,经审核后由无锡市财政局会计处统一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2023年12月31日前未报送培训总结和学员信息的,无锡市局会计处将不再受理。
五、继续教育学分及学分减免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 学分。其中,专业科目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人员可在完成继续教育并通过测试的5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个人账户查询本人继续教育记录。其他类型的学分减免遵照《实施办法》执行,其中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一门以上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分减免由无锡市财政局会计处负责登记。
六、收费管理
会计继续教育网络机构应当公开与财政部门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不得搭售其他任何课程和商品。
七、培训机构
2023年无锡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及学习网址: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https://ce5--esnai--net--023826714af08.wsipv6.com/c/accwuxi/
东奥会计在线
https://wuxi.dongao.com/
北京华夏金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https://www.hxacc.com/wuxi.html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培训中心
http://www--zcycjy--cn--02382673aa90a.wsipv6.com/continueStudyingNonLogin?province=320200
宜兴市财政局
2023年5月4日
速来学考试网(www.sulaixue.com)为您整理了“2023宜兴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更多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 ,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速来学考试网sulaixue.com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