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饶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

编辑时间: 2024-03-11 12:21:46     来源:速来学整理sulaixue.com

2024广饶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

广饶县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告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4〕1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广饶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县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未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应先登陆山东会计信息网—山东会计之家—会计人员管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进行信息采集后方可参加继续教育,信息采集有关要求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2〕6号)规定执行。

二、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进行。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资格考试、职称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条件。

三、继续教育培训时间

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四、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

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规定,继续教育内容设置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三个类别。专业通识知识包括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治、会计改革与发展三个科目;专业核心知识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农村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税收实务、会计信息化八个科目;专业拓展知识包括可持续信息披露、审计基础、金融基础、财经相关法规、其他财会热点五个科目。

主要内容有:会计职业道德与诚信体系建设、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新时代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新中国会计发展沿革、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及基金类会计制度、农村会计制度、管理会计理论与应用、内部控制理论与应用、财务管理理论与应用、税收法律法规制度与实务应用、会计数据标准应用、数字技术在会计与财务工作中的应用、可持续信息披露研究动态、审计基础知识、金融基础知识、财政金融法律法规、公司治理法律法规、会计与财务前沿问题、财税体制改革热点问题。

(二)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视同继续教育等形式。

1、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登录山东财经大学山财培训网(东营市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系统)(网址:http://dongying.training.sdufe.edu.cn/),结合自身实际,选择企业类或行政事业类课程进行学习。会计人员在培训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400-875-0266。

2、中央驻鲁单位、县级(含)以上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会计人员进行面授培训。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教育的,应于开班前5个工作日内将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师资等材料报财政部门备案,经审核后开展教育培训。会计人员涉及单一行政区域的,向该行政区域财政部门备案;会计人员跨行政区域的,向上一级财政部门备案。组织面授培训前未按照要求进行备案且未经审核的,所属地财政部门对继续教育情况不予认可和登记。

3、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参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继续教育登记

继续教育记录登记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和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两种方式。

(一)财政部门统一登记

(1)参加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省会计学会培训以及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会计人员,其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记录由省财政厅于2024年12月31日前统一登记。

(2)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记录由县财政部门统一登记,登记于继续教育结束后的10天内完成。

(3)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待培训结束后,向备案的财政部门提供会计人员名单等材料,由财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10天内完成登记。

(二)会计人员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

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升级并通过考试、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的,由会计人员在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并由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部门在采集系统内进行审核登记。

个人申报系统访问路径:(1)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山东会计之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视同继续教育登记。(2)山东会计信息网—山东会计之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视同继续教育登记。

(三)会计人员若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费用由个人承担。考试合格后由县财政部门统一登记。

六、监督管理

为了进一步完善网络继续教育的各项工作,加强对网络继续教育的监督,提高培训质量,县财政部门开设了监督电话及邮箱。会计人员需如实反映问题,财政部门将在复核后予以答复。

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546-6441689

监督邮箱:grxczjxczjdhjxgls@dy.shandong.cn


                                                                                                                               广饶县财政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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