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乡一体就业创业政策100问

编辑时间: 2016-12-29 14:36:06     来源:速来学整理sulaixue.com

 

高校毕业生就业享受住房补贴、求职补贴和见习补贴

 

51、哪些毕业生可享受住房补贴?补贴标准是什么?

国内毕业生:2012年以后毕业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派遣期内在青就业的毕业生;留学回国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2012年以后来青就业。

以上人员就业期间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

52、研究生住房补贴的申领条件是什么?

(1)国内毕业生:派遣期内在青就业的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非师范类毕业生登录“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师范类毕业生登录“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签订就业协议,且报到证已派遣到用人单位。毕业生户籍已落入本市,且接收单位按规定为毕业生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2)留学回国毕业生:毕业生户籍已落入本市,且接收单位按规定为毕业生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53、如何申领研究生住房补贴?

研究生住房补贴每半年申报一次。用人单位应分别于每年1月份和7月份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中央、省驻青单位及市直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其他企业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

54、申领研究生住房补贴需要哪些材料?

国内毕业生:(1)被就业单位录用的,需提交派遣到单位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4)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原件及复印件;(5)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6)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7)《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8)《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汇总表》并附电子版。

留学回国毕业生:(1)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被就业单位录用的,需提交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原件及复印件;(4)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5)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6)《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7)《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汇总表》并附电子版。

55、哪些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就业求职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青岛生源应届全日制统招国内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不含继续升学、参军毕业生),可申请领取一次性就业求职补贴,补贴标准按每人500元发放。

56、如何申领一次性就业求职补贴?

符合申领条件的青岛生源毕业生于毕业当年7月1日至11月30日,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登记申领,逾期不补。申领补贴时,需提供:(1)高等院校毕业生携毕业证书、报到证、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携毕业证书、报到证(普专学历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3)技工院校毕业生携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

57、参加就业见习培训的范围是哪些?如何报名?

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的下列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见习培训:(1)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2)青岛籍在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和非青岛籍驻青高校在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在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到见习基地或见习基地所在的区(市)报名参加见习。

58、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是多长?

青岛市高校毕业生见习期一般为3个月。需要延长的,经见习基地和见习人员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延长,并报区(市)见习办备案,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

59、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是多少?

见习期间,青岛籍毕业生由见习基地和区(市)分别以50%、25%的比例,按照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提供基本生活补贴,市财政以奖励方式给予不低于25%的补贴;非青岛籍毕业生,由见习基地按照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提供基本生活补贴。

 

四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可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60、申领范围和条件是什么?

城乡劳动者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下列人员:(1)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毕业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3)本市转移就业农村劳动者;(4)本市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上述人员每年只能参加一次政府补贴的就业技能培训。同一年度内已参加过政府补贴的其它项目培训的,不能再参加政府补贴的就业技能培训。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61、培训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培训补贴标准根据职业(工种)和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1800元。

培训人员通过青岛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根据培训后就业情况给予培训补贴。培训合格后6个月内在本市实现就业的,按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按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按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其中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一次性技能鉴定费补贴。

62、报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符合培训补贴条件的人员可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和就业需求,到定点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报名时应持本人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和下列证件:(1)登记失业人员《失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2)高校毕业生《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派遣证》原件;(3)初高中毕业生《毕业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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