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住建厅关于调整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考核合格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夏住建厅关于调整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考核合格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调整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考核合格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部署安排,为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考核合格证审核、发放工作,为从业人员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对现行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考核合格证有关事项进行优化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变更业务办理地点。自2019年6月24日起,调整“三类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建设行业专业技术工人技能考核”合格证书变更、延续、注销、遗失补办等业务的申报办理地点,请办事人员前往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办理业务(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宁夏人民会堂南侧)
二、实现“三类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证变更、注销、遗失补办等申报材料网上受理。因需对现有业务系统进行技术升级,安排业务调整过渡期,在此期间依然采取现行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方式办理。业务系统完成升级启用网上办理系统后,不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调整时间、网上办理流程、提交材料相关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三、考核合格证变更、注销、遗失补办等审核业务调整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后,相关咨询等业务一并移交窗口受理。
四、在业务迁移期间,我中心将积极与住建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协作做好对接衔接工作。如在办事过程中如遇有困难和问题,可与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和我中心联系咨询。
联系电话:0951-6982631(住建厅行政审批办)
0951-5170611(注册中心)
自治区建筑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2019年6月21日
速来学考试网(www.sulaixue.com)为您整理了“宁夏住建厅关于调整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考核合格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更多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 ,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速来学考试网sulaixue.com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