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http://lsj.gz.gov.cn

编辑时间: 2017-02-07 09:11:38     来源:速来学整理sulaixu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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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官方网站。

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荔湾路147号观湖雅轩2楼(含局对外服务窗口),邮编:510175;
 
  办公室电话:81618818、81618800(传真);
 
  政策法规处电话:81618826、81618851(传真);
 
  服务促进处电话:81618837、81618852(传真);
 
  协调指导处电话:81618845、81618853(传真)。

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来穗人员(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含来穗外国人)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的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规定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市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参与有关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的考核工作;牵头协调市、区推进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负责研究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重大问题并提出决策建议。

  三、负责统筹协调并具体实施广州市积分制入户工作;参与调控来穗人员规模的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专项经费年度使用计划。

  四、负责界定来穗人员享受子女入学等优惠服务的资格;负责来穗人员在行业评优推先中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推进和完善来穗人员的公共服务体系。

  五、负责开展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受理来穗人员咨询和投诉并督促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来穗人员的服务、培训和权益保障等工作。

  六、负责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收集、登记、统计和分析全市来穗人员有关信息。

  七、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来穗人员计划生育,户口登记、居住证发放、出租房屋管理整治、日常巡查、社会治安综合整治等工作。

  八、指导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全市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员队伍建设。

  九、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关社会服务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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