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时间
关于宁夏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告
为了方便广大参保群众进行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不见面”服务改革的有关要求,从 2018 年起,全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应用社会保险大数据与“互联网 + ”技术开展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认证结果在全区范围内可以互认互通、险种共享。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证范围
凡是定期领取我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均属于认证范围。
二、认证时间
从 2018 年起,每年的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为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期。
下列人员可以不参加当年认证:
1.上一年度 10 月 1 日至当年度认证期结束前在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凭社会保障卡进行过住院即时结算的人员;
2.当年度新取得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
3.上述两类人员中的因病退休人员仍须参加当年的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三、认证方式
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主要采取手机 APP 自助方式认证。认证人员可自己或者请他人协助,使用安卓系统智能手机下载安装宁夏“掌上 12333 ”手机 APP 并实名注册登录成功后进行自助认证。具体操作流程:登录宁夏“掌上 12333 ”手机 APP ,进入“社保经办”,点击“社会保险资格认证”。
下载方法1:计算机访问下列网址,下载安装包。
http://m.mohrss.gov.cn/appd/view/pc.html 。
下载方法2:手机访问下列网址,下载安装包。
http://m.mohrss.gov.cn/appd/view/mobile.html 。
下载方法3:长按图片,识别图中二维码。
四、其它认证方式
使用宁夏“掌上 12333 ”手机 APP 认证确有困难或者认证不成功的,可采取下列方式进行认证:
1. 孤寡老人、长期卧床人员、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或者其他行动不便的人员可电话联系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采取入户方式认证。
2. 长期在外省居住的人员,可采取互联网 QQ 视频认证方式认证。其中,领取企业职工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养老金人员还可通过人社部异地退管系统在居住地进行异地协助认证。
3. 就近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及其村级(社区)延伸代办点现场办理认证。
五、结果使用
认证期结束后,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统一使用认证结果,对未予认证或认证失败的人员,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将自动停发社会保险待遇。
请社会各界给予理解支持,请广大参保群众相互转告,广为宣传,及时主动地进行认证,以免影响个人待遇领取。如有特殊事项,请及时联系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处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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