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2016年度河南省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年检通知

编辑时间: 2017-04-03 12:47:03     来源:速来学整理sulaixue.com


   (二)报送材料。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网上填报成功并审核通过后,将《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打印成纸质文本(一式三份,A4纸型),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盖章后,附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一式三份),已经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同时提交执业许可证副本,所有材料送交河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街18号417室)。逾期不予受理。
    直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网上填报成功并审核通过后,将《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打印成纸质文本(一式三份,A4纸型),附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一式三份),所有材料送交河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街18号417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法定代表人述职。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作2016年度工作述职,述职内容包括:个人履行职责以及完成工作计划情况;带领理事会执行本单位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工作思路及在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和效果;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以及下年度工作打算;支持开展党建工作情况。法定代表人的述职报告须经理事会审议通过,随年检报送材料一起送交河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
   三、年度检查的结论和审查标准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结论,分为“年检合格”、“年检基本合格”和“年检不合格”三种。
    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轻微的,确定为“年检基本合格”;情节严重的,确定为“年检不合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违反规定使用登记证书、印章或者财务凭证的;本年度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不按照章程的规定进行活动的;无固定住所或必要的活动场所的;内部管理混乱,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或年检的;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修改章程未按规定核准备案的;设立分支机构的;财务制度不健全,资金来源和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现有净资产低于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的;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建未建党组织,或未被委派党建工作联络员(指导员)的。
   年度检查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未参加年度检查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申报社会组织评估,不被列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社会组织名录,不得参与各类评先评优活动。对于连续2年不开展活动和不接受年度检查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将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四、年度检查结果公告
   年度检查的结果将在“河南省社会组织网”及省内主流媒体上公告。
   五、问题咨询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参加年度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以下电话咨询:
   1.填报系统故障咨询:18838104386
   2.填报内容咨询:0371-65906251;0371-65906119

附件3
 
河南省民政厅登记的基金会报送2016年度
报告和参加2016年度检查工作须知
 
    一、在2016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要求报送2016年度工作报告;在2016年12月31日前登记但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要求报送2016年度工作报告并接受年度检查。
    二、各基金会应当在河南省社会组织网填写和报送2016年度工作报告,并将年度工作报告打印成纸质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名,加盖基金会印章,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一并送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于2017年3月31日前送交河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
    基金会网上填报系统已经开通。基金会登陆河南省社会组织网,点击网页右侧的“基金会年检”专栏,进入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基金会网上办事大厅,在年检栏目下输入用户名、密码后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并上传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的电子文档。年度工作报告按照民政部制定的格式文本填写(格式文本请从河南省社会组织网服务指南中基金会栏目“文件下载”板块自行下载),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要求出具。
    三、我厅在受理基金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后,适时在河南省社会组织网上公布全文。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的规定,我厅指定河南省社会组织网(免费)为我厅登记基金会公布年度工作报告摘要的媒体。在我厅公布了受理的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后,基金会应当于30日内在河南省社会组织网公布年度工作报告摘要。
    四、我厅对在2016年12月31日前登记但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实施年度检查,作出年度检查结论。年度检查结论将在河南省社会组织网的“基金会年检公告”栏目中公布。请接受年度检查的基金会于结论公布后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到我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加盖年检印章。
    五、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年检时,同步检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要求,基金会党建工作将作为年检内容。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基金会,要尽快建立党组织。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尽快建立党支部;3名以下党员的,可建立联合党支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开展党的工作。建立党组织的相关审批文件要随同年度工作报告同时报送。
    六、我厅将对基金会进行抽查审计或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河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路18号410室
    联系人:王红芸       
    电话:0371-65908130  
    
    基金会网上填报操作咨询电话:010-61936526/6641
    技术咨询微信号:基金会技术咨询(服务时限:2017年
                    2月10日—4月10日;添加方式:登录填报系统扫描页面二维码)
    河南省社会组织网联系电话:18838104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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